“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对于自由国度的安全必不可少,受到严格管理的民兵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牧羊:世界上,谁的权势最大?就国家综合实力来说,恐怕要数美国总统了。但在美国,什么使得总统在其面前都要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且如履薄冰?简单说什么大于天?周末在家恰好看到美国前总统卡特前不久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讲话,提纲挈领,他在对中美历史的简要回顾中强调了法律和法治对于一国发展之重要性。讲话内容中列举的事例提到了中国人民都熟知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这位中美外交破冰之旅的关键人物——至少在中国人心中正面印象要大于负面印象,却在水门一案中因为对法律的欺瞒破坏而不得不弃官保命免于牢狱之灾。
纽约时报热榜第二位的文章便是一篇关于宪法判例引起的关注,从此小事的关注度上便足见美国百姓的法律意识之普及,因为他们清楚,法律、更遑论宪法,关涉到了每位公民的身家性命、是根本利益之所在,别无它法。)
11月,美国高等法院同意考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判例,判例推翻了华盛顿严格的枪支管理法令,判此法令违反了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关于“持有和携带枪支权利”的条文规定。
在过去70年中,这是法庭第一次在判案中考虑引用宪法第二修正案。案例的结果很难推翻,主要是由于在这场因一个小标点——逗号引起的争论中,很难知晓律师对于枪支的观点。毫不夸张,是的,就是“一个弯曲的小点”,理查德•穆尔卡斯特在1582年时便用如此的话语来描述逗号。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官方版本有三处惹出麻烦的逗号标点: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对于自由国度的安全必不可少,受到严格管理的民兵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在宣判地区的枪支禁令无效的决定书上,法官劳伦斯 H•西伯曼引用第二个逗号(即“state”后面的那一个)之前的话语作为证据,证明第二修正案不仅仅保护国家维持其民兵“集体的共同的”权利,并且赋予了每个公民携带枪支的“个人”权利,无论其是否是当地民兵中的一员。
仅就一个逗号如何有此功效?根据法院的说法,第二个逗号将整段分为两个子句:一个“序言”、一个“真正操作实施的规定”。这样断句,a well-regulated militia仅仅起到了一个起始时清嗓子的预备作用;直到这段话的创制者们开始谈论“the right of the people ... shall not be infringed.”的时候,才开始认真考虑最想表达的规定意思。(也就是说应该这样去理解,整段话的重心在后面,人们持有枪械的权利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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