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English
     
热门关键字
您的位置:主页>美国留学>

美国的经济担保与经济资助

来源:作者:本站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3.几种经济担保人办理经济担保的方法

(1)台湾居民作经济担保。台湾居民可通过以下三种变通办法来完成经济担保手读:
(a)经济担保人用台币兑成硬通货币后直接把自费留学入员所需的学费,教科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寄到外国学校,外国学校收到款项后将寄去回执,担保人可持回执到在台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经济担保公证手续。公证书应当证实经济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b)担保人把台币兑换成国际流通货币汇入自费留学人员所选定的就读国家的银行,以担保人的名义或以被担保人名义开户都行,凭银行的存款证明书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经济担保的公证手续。

(c)经济担保人把兑换成的硬通货币存入跨国银行,凭该银行的存款证明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公证手续。

(2)国内的担保人办理经济担保。国内的担保人办理经济担保要出具经济担保书和银行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书,在申请办理出国护照时,申请人必须向负责审批发放护照的机关提供担保人在银行的外汇存款和资金的数额以及证明该外汇来源的合法性的材料。还要提供材料证明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关系,并提交已向国外学校交纳学费和生活费的收据。

(二)经济担保人应尽的责任

一般谓况下,经济担保人的责任主要是对自费留学人员进行经济担保。但是,经济担保人有些时候还要负有一定的法律贵任,担保人应当明确意识到,一旦出具经济担保书,从银行开出个人外汇存款和外汇资金证明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签字手续之后,就必须在经济上、道义上和法律上履行责任。



上一页 1 2下一页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